车辆租赁

车辆租用告知书

一、感谢您租用本公司车辆。请您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条款,充分了解租赁合同内容 。

二、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车辆(牌照号:京       ),行驶牌证齐全有效,技术状况良好,已在运输管理部门备案,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(保额100万元以上)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。

三、您驾驶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或运行故障,请及时拨打我公司的13120361257救援电话,以便我们及时组织救援并办理保险索赔。

四、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您租用的车辆请由租赁合同中指定的驾车人驾驶,不要转借他人使用,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其他附属设施,不得利用该车辆非法从事运营活动。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,请您及时接受处罚,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
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。我公司的监督投诉电话:13701009998


告知人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被告知人:            

(租赁企业签字盖章) (承租人签字盖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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